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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 人与自然
2007-10-29
分类:这个世界,要是按照人的标准来进行划分,可分为这么几层:
i. 作为非生命的纯物质对象集的“自然界”;
ii. 作为纯生命对象集的“生物界”;
iii. 作为纯人类对象集的“社会界”;
iv. 纯粹的“自我”;
划分只是为了方便认识,并没有事实上与其它各界对象无关的独立存在者。并且,所有对象归根到底都是“自然界”的对象,从出生、成长到死亡,都是“自然”的事。一般意义上的“自然”,涵盖的则是“自然界”和不包括人类在内的“生物界”。
肉身的所有组成都来源于自然界,并复归于自然界;意识是自然界的一种存在方式,就好像金钱豹身上的斑点一样——无论斑点如何解释其存在,它毕竟只是一种毛发的分布。孔雀不会因为自己的五彩斑斓,犀牛不会因为自己的铁甲钢盔,就妄称自己是超脱于此自然界的,那只能为他人所耻笑。
在我们获得任何学识之前,生命是本能冲动的:它会吃所有可以吃的东西,夺取所有可以获得的东西,随性所欲地任意作为。那时,既不会有天生吃素的和尚,也不会有循规蹈矩的宠物犬,更不会有呼唤环保的志愿者们。
人类与自然,本来就是一体的。物质的流转,就整体而言,不增不减;就个体而言,有增有减。人类对自然的索取是自然的,同样,自然对人类的回复也是自然的。泰山隆起不添自然丝毫崇高,高原陷落不加自然半分卑劣。天地无情,尽属自然。
自然对于人类的价值,有三点:
i. 作为生的源泉;
ii. 作为生的环境;
iii. 作为死的归宿;
我们、前人或后人,都是自然的产物,并不存在其构成无关乎此自然的存在者,并且,所有存在对象都是遵循自然规律的,不存在超越自然的存在者。故而,要想求得生命的健康和完善,就只能深究自然之奥秘、善加利用之。
自然最大的价值,就在于它作为生存环境的价值。生命体是不可能成天沉思自我、把玩自我的,它必须在自然环境里生存。因此环境的利弊便极为重要了。好的环境会让生命自由、满足,而糟糕的环境只能让生命受限、厌烦。
生命一旦形成,就开始改造所在环境,使之就像地球大气的成分那样焕然一新。生命之于环境,好像一个迭代关系一样:生命造就了自身所在的环境,同时也被环境所左右,如此周而复始,生命与环境共同演义,直至可能的稳定状态。然而,环境是开放的,生命也就必须是开放的。不能驰骋于整个宇宙的生命,就称不上生命的最高形态。人类,甚至就地球而言也远非最高形态的生命类型,它只是——当前的。
当环境剧烈变化时,受之影响的生命物种无所谓进化,只有适应而已。假如空气会日益污浊不堪,能够生存下来的都是些黑心黑肺的人,我们会认为他们比赤心赤肺的人更高级吗?只有当环境极少变化时,产生出具备更高性能的物种这一过程才称得上进化。无论是进化还是适应,都是世界的演化过程。
因此,荒诞一点地说,如果用过去的眼光来看,活到今天的未必就是值得骄傲的,胜到今天的也未必就是优秀的,他们的骄傲和优秀只是由他们的后代赋予的。进而,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,数百年后的人未必就是现在认为优秀的。所谓一代不如一代,也许真的不差。
自然环境界里存在各种各样的对象,我们对其价值的判断决定着我们与它们的关系。所以,有正确的判断是最为重要的,而这也是最为不容易的一件事,因为任何两个对象除了面对面的直接关系,可能更多更重要的是隐形于大自然界的间接关系。俗语: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虾米。如果我们憎恨虾米而将之全部消灭,则最爱的大鱼也将无处可寻了。
自然环境里的对象,要么是我们的生存背景,要么是我们的猎食对象,要么是我们的工具和伙伴,要么是我们的威胁和障碍。随着对象与我们关系的不同,它们就被赋予了不同的价值,这些价值完全是人造的——而非天造的。同样,我们在其它生命体的价值观里,也被赋予了“它造的”价值。小狗见到主人后会摇头摆尾,那是因为它能从主人那里得到食物和游戏,而不是饥饿和鞭打。
自然环境(还有我们自身)是必须要改造的,否则我们就违背了生命的意义,问题在于:什么对象是需要改造的,如何改造,改造的后果会是什么?在这些问题上,既不能过于保守——所谓回归自然,也不能盲目激进——所谓人定胜天。我们既是作为结果也是作为原因与环境交融在一起。
最后,自然界是我们的最终归属地。人从出生到死亡,全在自然界。所以,知道有份好的归宿地,也是对生者的莫大恩惠。风水宝穴就算对人死之后无益,对人在世时却可能大有裨益,并能潜移默化后世子孙。





